在進行電氣火災痕跡物證制備裝置使用時,需要拍攝大量外觀、金相以及掃描電鏡照片。這些照片并非全部都會被用于技術鑒定報告,而是根據需要進行選擇使用,一個原則是體現有價值的證據,展現能解釋問題的部分。規劃和制作照片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形成技術鑒定的原始記錄過程,首先在頭腦中進行總體規劃,然后有目的地篩選,以備在編寫原始記錄和技術鑒定報告時使用。
在記錄技術鑒定時,可以手寫或使用電腦打字,但記錄時要盡可能詳細描述鑒定過程中的關鍵信息,尤其是需要注意的事項。這樣,將來需要查閱時就能清楚地了解當時的一些細節問題。一般來說,原始記錄中的內容會比技術鑒定報告更為詳細和全面。每份案件的原始記錄可能在內容和格式上略有不同,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。
每一份技術鑒定報告的發出都必須謹慎、承擔法律責任、經得起驗證,必須首先符合法律程序,需要經歷一系列的審批手續,不僅需要鑒定人簽字,還需審核人和批準人簽字才能生效,同時需要上級領導審閱批準,才能發布報告。
(4)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在技術鑒定過程中的討論事項,因為火災的發生是一個復雜的問題,對火災殘留物進行技術鑒定并不像一些技術檢測那樣簡單,不能只通過儀器設備讀取數據就可以輕松得出結論。技術鑒定的過程需要同時考慮外在特征的變化和組織結構的變化,每位參與技術鑒定的人員都會有自己的觀點和問題分析的角度,因此在面對一些復雜問題時,推崇進行討論,各抒己見,以科學認真和實事求是的態度處理,查閱相關技術資料和書籍,并在必要時向其他部門和行業專家請教,以獲得有益的啟示和支援。